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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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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水孩子/引读者
0.00     定价 ¥ 28.00
罗湖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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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59434791
  • 作      者:
    [英]查尔斯·金斯利
  • 译      者:
    孙妮
  • 出 版 社 :
    江苏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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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孩子》是查尔斯·金斯利为他的幼子格伦威尔·亚瑟写的一部小书,讲述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故事中的寓意寄托了作者对自己的孩子和所有孩子的希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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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查尔斯·金斯利(1819-1875),英国19世纪著名作家、诗人、历史教授,他还是当时英国的皇家牧师、威尔士王子的教师、牛津大学历史学教授。代表作有剧作《圣者的悲剧》,长篇小说《酵母》《奥尔顿·洛克》《痕迹》,历史传奇小说《西去》等。尽管与皇室来往密切,但金斯利竭力为穷人提供教育,关心穷人幸福,针砭社会弊病,反对当时不合理的儿童教育,强调正确的教育对儿童的重要性,被认为是社会改良主义者。这些观点在他最为著名的作品《水孩子》里都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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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从前,有个扫烟囱的孩子,名叫汤姆。这个名字很短,你从前也听说过,所以记住它并不难。他住在北方一个大镇子里,有好多烟囱要扫,所以汤姆有好多钱可挣,他的师傅就有好多钱可花。汤姆不识字,也不会写字,他不在乎这些。他从来不洗脸,不洗澡,因为他住的院子里没有水。从来没有人教他做祷告。他从未听说过上帝或是基督,除了在你从来没听到过的话里听到过这样的字眼,这些话汤姆倒还不如没有听到过的好。他一半时间在哭泣中度过,另一半时间在欢笑里度过。当他被迫钻进漆黑的烟囱,把膝盖和胳膊肘擦破皮时,他会哭;煤灰迷了眼睛,他也哭,这种事情天天有;师傅打他时,他会哭,这也是天天发生的事情;他肚子吃不饱时也哭,而挨饿也是天天有的。跟别的孩子投掷半便士硬币玩耍时,他会笑;在木桩上玩跳背游戏时,他会笑;看见有人骑马跑过,他向马腿扔石头时,他会笑,这时候如果附近有堵墙可以让他躲起来的话,那就是最好玩的事儿了。
至于扫烟囱、饿肚子和挨打,汤姆认为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好像下雨、下雪和打雷一样,对这些事情汤姆总是勇敢地挺过去,就像他的老毛驴忍受一阵冰雹,然后摇摇耳朵,又和往常一样高兴起来,想着好日子总会来的。那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成了扫烟囱的师傅,穿的是天鹅绒衣服和高帮皮靴,坐在酒馆里,喝着一夸脱①的啤酒,抽着长长的烟斗,玩牌赌银币,养着一条有着一只灰耳朵的白色斗牛狗,把它产下的小狗崽装在衣服口袋里,就像大人那样。他也要收学徒,收上一个,两个,三个——如果能收得到的话。他想象着怎样欺负他们,粗暴地对待他们,像他的师傅对待他那样:他要让他们扛着煤灰袋回家去,自己却骑着驴子走在前面,嘴里含着烟斗,衣领纽扣孔里插一朵花,像个国王率领着军队一样。是啊,好日子总是要来的;当师傅让汤姆喝上一口他喝剩的啤酒时,汤姆就是全镇最快活的孩子了。
有一天,一个衣着时髦的小马童骑马来到汤姆住的院子里。汤姆正要躲在墙后,朝他的马腿投掷半块砖头——这是那儿对待陌生人的一种习俗;可是小马童瞧见了汤姆,就招呼他,问他扫烟囱的格林姆斯先生住在哪儿。格林姆斯先生正是汤姆的师傅。汤姆是这行的好手,对顾客彬彬有礼,所以他就悄悄地把那半块砖头放在墙后,走过来接生意。
小马童叫格林姆斯先生明天早上到普莱斯的约翰·哈特豪夫爵士府去,因为那里原来扫烟囱的人被关进监牢里去了,现在府里的烟囱需要打扫。说完他就骑马走了,汤姆都没有来得及问一声那个扫烟囱的人为什么被关进监牢。汤姆对这事很感兴趣,因为他自己也曾经有一两次被关进监牢。还有,那个小马童看上去那么干净整洁,黄褐色的绑腿,黄褐色的裤子,黄褐色的夹克,雪白的领带上别了一根漂亮的别针,干净的圆脸红扑扑的。汤姆很讨厌小马童的外表,认为他是个傲慢无理的家伙,不过是穿了一身时髦的衣服,就装腔作势,其实这些衣服全是别人花钱买给他的。想到这些汤姆就走到墙后面去拾他那半块砖头,但是他一想,这人是来谈生意的,就好像打着休战的旗帜,还是算了。
他的师傅听说有这么一个新主顾,高兴得要命,立即把汤姆一拳打倒在地上。那天晚上他又多喝了几杯啤酒,比平时两个晚上喝得都要多,为的是保证第二天一早能及时起床。因为一个人醒来时头越痛得厉害,就越乐意跑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第二天早上四点钟,他真的起来了,起来后又把汤姆打倒在地上,为的是给汤姆一次教训(就像年轻绅士们通常在公立学校里受的教育一样),要他这一天必须特别规矩,因为他们要去一户大户人家干活,要是能做得使主顾满意的话,能挣一大笔钱呢。
汤姆也是这样想的,确实如此,就是他师傅不打他,他的行为举止也会尽量循规蹈矩的。因为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哈特豪夫府了(虽然他并没有见过);当然,约翰爵爷(他是见过的,因为汤姆两次都是被他送进监牢里去的)也是世界上最令人敬畏的人。
哈特豪夫府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即使是在富裕的北方。哈特豪夫府房子巨大无比,在汤姆刚好想起的那场摧枯拉朽的暴乱中,威灵顿公爵的十万士兵和大炮也能轻易地被装下,至少汤姆是这样认为的;园子里到处是鹿,汤姆认为这些鹿是常常吃小孩子的妖怪;这里有好几英里长的禁猎场,格林姆斯先生和一些年轻矿工有时去偷猎,就在这些时候,汤姆见到了野鸡,并猜想着这些野鸡吃起来是什么味道;还有一条壮观的产鲑鱼的河流,格林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本来也想去偷鱼,可是那样一来他们就得钻进冷水里,这个他们可不喜欢。总之,哈特豪夫府是个了不起的地方,而且约翰爵爷也是个了不起的老头,甚至连格林姆斯先生都尊敬他。这不仅仅是因为如果格林姆斯先生罪有应得的话,他就可以把格林姆斯先生关进监牢里去——他每星期总有一两次把人关进监牢里去;不仅仅是因为这方圆数英里的土地都是他的产业;也不仅仅因为他是个快乐的、诚实的、讲道理的乡绅,养着一大群猎狗,他认为应该怎样对待他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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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译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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