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福尔摩斯非常热情,一边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十分吃惊,想不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福尔摩斯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我们现在应该关心的是血色蛋白质,你一定明白这项发现的重要性和伟大意义吧?”
我回答:“没错,从化学层面来说,的确很有意思,但是在实用方面……”
“先生,你没看出来吗?这可称得上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的最重大的发现。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一下!”他急匆匆扯住我的袖子,硬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
“咱们来弄一点鲜血试试。”福尔摩斯说着,拿出一根长针,毫不犹豫地刺破自己的手指,再取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好了,现在把鲜血滴进一公升的水里,您看,混合之后的液体跟清水几乎一样,至少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血在溶液中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这样,加一点试剂之后,我确定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反应。”
说着他将几粒白色结晶物质放进容器中,又加入几滴透明液体。过了一会儿,溶液慢慢显出暗红色,而且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渐渐沉淀在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兴高采烈地说道:“你看怎么样,厉害吧!”
我赞叹道:“这真是一项不可思议的实验。”
福尔摩斯兴奋起来,滔滔不绝:“妙极了,简直太妙了!过去都用愈创木液实验的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当然,用显微镜检验血球也同样麻烦,如果血迹干了几小时,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管血迹是新是旧,就算彻底干了,都能用这种试剂检查出来。唉,如果这种试剂能早一点发现,恐怕现在世界上许多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道:“的确是这样!”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很多刑事案件的关键往往取决于检验血液这一点。有的时候案件发生了几个月才查到一个嫌疑犯。我们检查嫌疑犯的衣物衬衫时很可能发现有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是血迹呢,抑或是污泥的痕迹,还是铁锈?也有可能是果汁或者其他东西。想检验清楚实在太困难,让许多专家都困惑不已。为什么呢?就因为还没找到可靠的检验血迹的方法。现在,我们终于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时双目炯炯有神,最后把一只手放在胸前,优雅地鞠了一躬,好像在向许多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一样。
他那种兴奋的样子让我感到惊奇,我不由得说道:“祝贺你,福尔摩斯先生!”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的冯?彼少夫案件,如果当时有这个试剂检测方法的话,凶手肯定已经被绞死了。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那个臭名昭著的莫勒,还有毛姆佩里耶的洛菲沃和新奥尔良的塞姆森。我几乎能举出二十多个大案子,在这些案件中,试剂检测的方法都能起到决定性的功用。”福尔摩斯遗憾地说道。
斯坦弗忍不住大笑起来,他说:“你就好像是一部犯罪案件的活字典,完全可以办一份报纸,名字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如果真有这样的报纸,读一下肯定非常有趣。”福尔摩斯一边把一片橡皮膏贴在手指的破口上,一边说,“我必须小心一点。”他转过脸看着我,对我笑一笑,继续说道:“因为我经常跟毒品打交道。”他边说边伸出手给我看,他的每根手指上贴满了同样的橡皮膏,有的橡皮膏已经受到强酸的腐蚀,手指都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斯坦弗在一张三角高凳坐下来,一边说一边用脚把另一张凳子向我推一推,接着又说,“我的这位朋友想找个住的地方,因为你正抱怨找不到人和你合租,所以我就介绍你们两个人认识。”
福尔摩斯听说我要合租,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人来说非常合适,希望你不反对我抽烟。”
我回答:“我自己也抽,我喜欢抽‘船’牌烟的!”
“那太好了,我经常搞一些化学药品,有时也会做一点实验,您不会介意吧?”
“当然不会!”我很爽快地回答。
“我再想一想——我还有什么缺点呢?是的,有时心情不好,可能连续几天都不说一句话。如果发生这种事,你千万不要以为我生气了,不必管我,不久就会好的。对了,你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下吗?两个人合租之前,咱们彼此最好先知道对方的最大缺点。”
见他这样认真询问,我忍不住笑了,说道:“如果说缺点的话,我养了一只小虎头狗,还有我不能受刺激,所以非常怕吵闹。另外,每天我不定什么时间起床,我这个人非常懒散。以前我身强力壮的时候,可能还有其他坏毛病,但现在的缺点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你认为拉提琴也在吵闹范围之内吗?”
我想了想,回答:“那得看拉琴人的技艺水平了,如果琴拉得动听,就是一种享受;如果拉得不好,那么……”
福尔摩斯顿时高兴起来,笑道:“啊,那就好办了。如果你对贝克街的房子也满意的话,那么咱们合租这件事就算谈妥了!”
“什么时候去看房子?”我问道。
“明天中午先来这儿找我,咱们一起去,把所有事情都定下来。”他答道。
我跟他握手,说道:“那好,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离开化验室的时候,福尔摩斯继续忙他的化学试验。我和斯坦弗则一起朝我住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一句,”我突然停住,转身对斯坦弗说道:“真是奇怪了,他怎么知道我从阿富汗回来?”
斯坦弗笑得意味深长,说道:“这就是福尔摩斯最特别之处,很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咳咳,难道这还不够神秘吗?”我双手搓了搓,说道,“太有意思了,我非常感谢你让我认识他,让我有机会跟他相处。你知道,研究人类最合适的方法,就是从具体的人入手。”
“嗯,你必须好好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和我分开的时候说道,“但是有一天你会发现,他实在是个很难研究的人。我敢保证,他了解你一定比你了解他更多,而且也更高明,再见吧!”
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慢慢向我住的公寓走去,我越来越觉得那位新认识的朋友真的非常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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