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专业成长读本》:
五、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制度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班主任的主业地位
班主任专业化的前提是确立班主任的主业地位。主业地位没有确立之前,班主任专业化只能是一句空话。
未确立主业地位之前,班主任工作只能是教学工作之外的一种兼职,一种副业,一种事务性工作,一种依靠“奉献”支撑、无“专业尊重”的“额外负担”。学校为了让班主任工作岗位能分派下去,在少得可怜的津贴之外,开展评选优秀班主任活动,给一些荣誉,或者干脆硬性规定当班主任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不想干也得干。作为“兼职”和“额外负担”的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争取到专业化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谈论班主任专业发展,只能是空谈。
班主任主业地位确立具有标志性的转折是2006年6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2009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前者明确了班主任工作的主业地位:“班主任岗位是具有较高素质和人格要求的重要岗位,做班主任和授课一样都是中小学的主业,班主任队伍建设和任课教师队伍建设同等重要。”后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人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是兼职,是工作之外额外的安排,决定了班主任异常繁忙,做班主任工作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哪有时间用于专业发展?把班主任工作量计人教师基本工作量,实质上是帮助班主任回归正常工作状态,为划出一定时间用于班主任专业发展提供了可能。工作量的规定意义十分重大,它是班主任作为主业的具体化和制度化。
好的政策出台之后,落实成为关键。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特别是“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人教师基本工作量”规定的全面落实,需要增加大量教师编制,而编制增加的背后则是教育投入的增加,这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所能决定的,还需要人事部门、编制办和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在人员编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学校对这一规定的落实就只能打折扣。为了落实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和班主任工作量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项规定的落实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学校和班主任教师,也要在不同场合多呼吁落实这一规定,应当意识到这一规定实质上减轻了超负荷工作的教师的负担,是在保护教师队伍的整体利益。
(二)打通班主任职称评聘通道,增强班主任岗位的吸引力
专业发展是一个艰苦的过程,需要个体的主动投入,需要个体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而动力来自这个岗位的吸引力。一个没有人愿意做,或者因为义务而无奈被动做的岗位,是不可能有好的专业发展的。
在一些地方和学校,班主任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岗位。一是没有人愿意做,班主任成为大家“争相谦让”的岗位,“班主任荒”已成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如果十个班主任岗位,只有五个人来做,连人都凑不齐,那么还谈什么班主任职业资格审查、班主任准入、班主任挑选。二是做班主任工作是被动的,是出于无奈。因为没有多少人愿意做班主任工作,所以有些地方出台规定,教师评定职称时,没有当班主任的经历或没有达到时限,一票否决;或者采用行政命令——每一位青年教师都必须做几年,大家轮流做。这样的班主任,连工作都是敷衍、应付、出工不出力,还谈得上花时间、费精力去进行专业发展吗?选择这个岗位是被动的,在这个岗位上无法实现个人价值和相应的利益追求,所以班主任对自己的专业发展不感兴趣,无法维持发展的长久动力。
要使班主任专业发展有持久的动力,班主任岗位需要变得有吸引力,让教师争相去竞争。
第一,班主任岗位要有极具吸引力的经济回报。获得稳定而丰厚的经济收入是专业人员不断追求专业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任何一个专业成熟度很高的岗位都有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做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这个行业,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从业人员不断致力于提高专业水准、建立严格的职业伦理规范,从而提高这一职业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因此,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激励班主任不断追求专业发展与职业自我实现。要落实班主任工作量以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规定。这一规定不仅可以保证班主任教师有时间、有精力做好班主任工作,还可以保证班主任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此外,还应适度提高班主任津贴,在绩效工资分配中适度向班主任倾斜。
第二,设立优秀班主任评选和奖励制度,重视从精神层面上提高班主任岗位的吸引力。许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已经建立了优秀班主任评选制度,每年或每两年都会开展评选,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还有一些学校在促成“人人愿意当班主任”的风气方面很有办法,比如明确班主任人选后郑重宣布任用,使其产生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并努力让学生、家长和教师逐步达成这样一个共识:能当班主任的教师都是好教师。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