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学习目标
掌握:描述下列名词:精神医学、精神病学、精神障碍、精神卫生、精神科护理学;精神科用药护理内容;特殊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护理;精神障碍患者的安全护理。
熟悉:精神科护士素质要求;精神障碍患者不同时期、不同心理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及健康教育。
了解:精神医学、精神科护理学发展史;精神科护理中的伦理与法律问题。
第一节 概述
一、相关概念
精神医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研究各类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治疗及预防;二是研究社会心理因素对人体健康和疾病作用的影响。所以,精神医学的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精神病学所涵盖的范畴,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也有了拓展,随着医学模式和服务理念的转变,现代精神病学的服务模式也发生了变革,人们更加重视精神疾病的预防和康复。
(一)精神病学的概念
精神病学(psychiatry)是临床医学的分支,是研究各种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疾病发病规律、治疗、预防及康复的一门学科。
(二)精神障碍的概念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是指人在各种致病性因素的影响下,大脑的功能活动异常,导致认知、情感、行为等精神活动偏离正常范围,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与行为的异常改变。
在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十版(ICD-10)中特别提出“障碍”这个医学术语。ICD-10中精神障碍的定义:“是一种有临床意义的行为或症状群或类型,其发生于当事人目前的痛苦烦恼(如令人痛苦的症状或功能不良,与一个或多个主要领域的功能损害相关);或明显增加病死、引起痛苦、功能不良和丧失自有风险。同时这种综合征或类型是对于某一特殊事件的可预期反应。”精神障碍包括精神病、痴呆、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心境障碍、神经症性障碍、应激相关障碍、躯体形式障碍、人格障碍等。
(三)精神卫生的概念
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又称心理卫生、心理健康、精神健康。狭义的精神卫生,是指研究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和康复,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早发现、早治疗,促进慢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使其重返社会。广义的精神卫生,是指研究精神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防治,探讨维护和促进人类的心理健康,提高个体承受应激和社会适应的能力,以及减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
精神卫生不仅仅是无精神障碍,其定义是指一种健康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个体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能,能够应付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压力,能够很好地生活,能够有成效地充实工作,并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精神科护理学的概念
精神科护理学(mental disorder nursing)既是护理学的范畴之一,也是精神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精神医学理论和护理学理论为基础,研究和处理人类现存和潜在的异常精神活动与行为问题,促进恢复健康或提高精神健康水平的一门学科。
精神科疾病与其他科疾病不同,首先是以意识活动、思维活动异常,人格改变等为主要特征,在护理活动中有其特殊性。其次,精神障碍患者的症状表现复杂,目前对精神障碍的诊断缺乏实验室客观指标,需要护理的临床观察为诊断提供依据。精神科疾病的病因与发病机制非常复杂,主要是心理、生理、社会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所以,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是多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如应用药物治疗、心理治疗、行为治疗、环境治疗、社交技能训练、康复指导等综合运用,才会收到预期效果。精神科患者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思维障碍、行为异常及生活不能自理,针对这样一个护理群体,应用护理程序对患者进行系统化的全身心的整体护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精神医学与精神科护理学的发展简史
(一)精神医学的发展简史
1.国外精神医学的发展简史在古代欧洲,希腊是精神病学发展较快的国家。公元前5世纪起,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前377)被称为“精神病学之父”,提出精神障碍的体液病理学说。他认为精神疾病是因构成人体内红、黑、黄、白四种基本体液(血液、黏液、黄疸汁和黑胆汁)失衡而致,首先划分出癫痫、狂躁症、精神炎、忧郁症、酒精中毒性谵妄、痴呆、产褥期精神病等疾病。在宗教与封建统治的中世纪时期,欧洲一些国家的著名医学家在精神病的病因、分类、治疗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状态。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欧洲、宗教政权的统治,受神学、迷信、巫术和占卜术等反科学势力的严重影响,精神障碍患者被视为“魔鬼附体”而被长期禁锢并受到严刑拷打,数以千计的精神障碍患者被折磨致死。
国外精神医学经历了四次革新运动。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到来,法国第一位精神病院的院长精神病学家比奈尔(Pinel,1745—1826)首次提出了用人道主义的态度对待精神病患者,去除了精神病患者身上的铁链,这被认为是精神医学的第一次革新运动,比奈尔也被称为“精神病患者的解放者”。从此精神病患者开始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和照顾。此外,比奈尔还建立了巡视患者和记录病情制度,并试图分析和归纳精神病的症状,对患者则实施人道主义治疗,在治疗方面比奈尔提出医师要掌握患者的感情,要组织患者参加医院内各项活动。法国埃斯奎罗尔(Esquirol ED,1772—1840)是比奈尔的得意门生,埃斯奎罗尔在1837年所写的教科书《精神病学》是一本著名的教科书。在19世纪,现代精神病学的许多大事件都发生在法国。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德国精神病学的发展在欧洲起主导作用,取代了法国的地位。世界著名的德国精神病学家克雷丕林(Krae Pelin,1856—1926)依据前人的经验,并经过长期的临床观察,分析了数千例的病案,积累了大量的资料,认为精神障碍是一个有客观规律的生物学过程,将内科学、外科学对疾病的研究方法运用于精神疾病的分类,提出了精神障碍的分类原则,既提出了两种精神病的分类,一种为早期性痴呆(现称精神分裂症),另一种为躁狂忧郁性精神病(现称情感障碍),创立了“描述性精神医学”。他提出的精神病的分类系统,后来被许多国家的学者接受,成为现在世界精神疾病的分类基础,克雷丕林非常强调临床观察和随访研究,他认为对患者未明确的精神病,预后的研究对明确诊断有重要价值的观点沿用至今,因此,他被人们称为“现代精神病学之父”。这个时期精神医学得到了迅猛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著名精神病学家瑞士的布鲁勒尔(Bleuler E,1857—1939),在1911年提出了“精神分裂症”的病名,取代了克雷丕林的“早发痴呆”,迄今已为世界精神病学界所接受。1913年诺格契(Noguchi)提出了精神病器质性病因理论,他在进行性脑麻痹患者脑中发现了梅毒螺旋体。1917年焦瑞克(Wagrer Gallregg)发现了高热疗法。1933年沙寇(Sakal)创立了胰岛素昏迷疗法。1935年平梅德纳(von Moduna)提出了药物痉挛疗法。美国精神病学界领袖人物梅耶(MeyerA,1866—1950)提出了“精神生物学观点”。
精神病学的第二次革新运动的代表人物——奥地利的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S.Freud,1856—1939)是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利用自由联想和梦的解释了解和分析人类的心理症结,创立了心理分析理论,从而产生精神分析疗法,奠定了动力精神病学的基础,将精神医学带入“心因性病因论”的研究范畴。
精神病学的第三次革新运动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仲斯(MaxwellZones),其推出了精神障碍治疗性社区的学术论点,缩短了精神病患者和社区之间的距离,社区精神卫生运动的开展被称为“精神医学的第三次革新”。在西欧,一些国家先后出台了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得到了预防、治疗、康复三方面的有效突破,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得到了维护。
精神医学的第四次革新是精神药物的发现,即生物精神医学的发展。人们研究精神药物的药效机制及神经介质与脑中各受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精神障碍的生物学机制,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了科学的诊断和治疗,从此,西方现代精神医学已经形成专门的理论体系。
2.国内精神医学发展简史公元前11世纪的《尚书 微子》记载着:“我其发出狂”,是我国昀早有关精神障碍现象的文字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经典《黄帝内经》把人的精神活动归为“心神”功能,阐述了在剧烈的情感变化下,可以引起精神异常,如“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惊伤肾”等论点。秦汉时期古代医学家先后有几部医学巨著问世,对诸多精神症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将其分别归类为“狂”、“躁”、“谵妄”、“癫”等,并在医学著作《素问》、《灵枢》、《难经》、《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概括地论述了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如“邪入阳则狂”,“阳者狂,阴者癫”。这些是祖国医学中昀早的关于精神疾病方面的文字记载。几千年来我国的精神医学基本上沿用这条思路缓慢发展。但从秦汉时期到18世纪末期,我国的精神病学与同期国外缓慢发展的精神病学相比,在世界各国中仍是比较先进的。
19世纪末期,国外精神病学发展速度加快并开始传入我国。国外一些教会相继在我国成立了精神病院和收容所,1897年在广州成立了我国第一所精神病医院。随后,1906年在北京、1932年在大连、1934年在长沙、1935年在上海、1944年在成都等地相继建立了精神病医疗和教学机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精神病医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世纪50年代,我国精神病学界把建立一批新的精神病院作为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收容和治疗无家可归的或影响治安的精神疾病患者,并开展对精神病专科医生的培训工作。20世纪六七十年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国城镇得到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精神病学的教育、研究和临床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各高等医学院校的精神医学专业培养出了高层次的精神医学人才,精神医学研究所不断报出新的研究成果。精神医学学术团体与国际精神病学的交流越来越多。现在我国的精神医学在临床、教学、研究等方面向着更前沿的方向发展。
(二)精神科护理学发展简史
在精神医学和护理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精神科护理学并得到发展。19世纪中叶,弗洛伦斯 南丁格尔首创了科学的护理学专业,也是护理教育的创始人,对护理学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她于1860年在英国伦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护理学校,提出的护理理念为现代护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著书立说,阐述基本护理思想。在南丁格尔的著作中就有关于患者睡眠等方面的论述,阐述了防止精神障碍患者伤人伤己的看护方法。美国护士琳达 理查兹(Lida Richarda)1873年毕业于英国护理学校,在美国一家精神病医院工作,她对精神科护理的贡献非常大且影响深远,因此她被称为“美国第一位精神科护理人员的先驱者”。她提出护理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方案。强调护理精神科患者要像护理内科患者一样,要改善患者身体护理和生活护理的环境。美国马萨诸塞州马克林医院于1882年开办了昀早专门训练精神科护理人员的护理学校,主要培养具有保护及管理技能的精神科护士。
20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精神科的迅猛发展,各种躯体治疗方法如胰岛素休克治疗、睡眠治疗、电休克治疗、精神外科疗法、电抽搐治疗、药物治疗等先后被精神医学界广泛应用。精神科护理的职能越来越大,护士角色也得到了肯定。精神科护理教育方面也有了发展,1935年起美国开始护理本科教育,设置了精神科护理课程并配有精神病护理教材。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已有3所大学开设了精神科护理硕士教育,成立了精神科护理学会。
随着现代生物医学模式的产生,护理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中国的护理事业得到了不断发展,对外交流越来越多,从而推动了精神科护理的发展,1990年中华护理学会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各省市也先后成立了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为精神科护理学发展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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