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类学概论》:
生理性别并不是性别的社会分工的主要依据,对性别角色的期待和评价是社会文化的产物,文化观念在性别角色的塑造和规范内化的过程中起着非比寻常的作用。“所谓社会分工,就是社会劳动划分为互相独立又互相依从的若干部分,与此相应,社会成员固定地分配在不同类型的劳动上。简言之,分工就是不同种类的劳动的并存。”①这样,男性与女性通过文化的塑造就被固定地分配在了不同的劳动类型上,此时的分工是社会性别制度的产物。不管是在生产还是在经商贸易活动中都存在性别差异,例如在农耕社会里,犁田、耕地几乎普遍是男人的任务,纺纱织布、操持家务才是妇女的“正业”;在农业社会里,大部分经商者都是男性,妇女由于受到财产和身份等文化规范的限制,很少能从事大规模的经商活动。即使在经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明显的男女分工,诸如秘书、制鞋等传统上由男人负责的工作也逐渐被定义为女性的职业,然而女性所得到的相应报酬却下降了许多。在知识与信息主导的现代社会,仍然存在着性别分工,而且这种分工往往还带有浓厚的性别歧视色彩,不管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生产领域,女性都处于从属地位。但是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男女两性的社会分工差异将逐渐减小,整个社会对性别角色的期待也会有所改变,性别角色间的差异也就随之缩小了,所以说,不同社会中男女分工的不同,都是不同文化塑造与传承的结果。
社会文化对男女的不同预期,深刻地形塑了男女不同的社会性别,并使这种角色预期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以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文化观念在社会性别的形塑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著名的女性人类学者——玛格丽特·米德在其经典论著《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中,就有力地证明了角色的可塑性,以及不同文化和社会制度对性别差异的作用。她对新几内亚境内三个相隔不远的民族进行了考察。她发现,虽然这三个原始部落相隔不远,但它们之间的性格特征却相差甚远;阿拉佩什(Arapesh)人,男女的性别差异较小,都表现得十分温和与顺从,攻击性低,较倾向于女性化;蒙杜古马( Mundugumor)人,无论男女都表现得冷酷无情,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更倾向于男性化;昌布利(Tchambuli)人中的男女性格差异较大,男人女性化女人男性化是典型的特征,盛行男主内女主外,女性是生产劳动者,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根据米德的研究,一定时期内,一个社会对不同性别的不同要求,是该社会中男女性别角色形成的根本原因。②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者本尼迪克特在其《文化模式》中,也论述了文化对性别角色与人格的形塑作用。她对美国西南部新墨西哥的三个部落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普韦布洛人节制、中和、热衷礼仪、不饮酒,拥有太阳神阿波罗型的价值观;夸扣特尔人热衷于个人竞争,嗜好饮酒,爱幻想,是典型的酒神文化类型;多布人具有嫉妒、猜疑、反复无常的性格,感情冲动,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了仇恨上面,属于偏执狂文化类型。她认为人的性格与行动大部分是受特定文化条件制约的,并提出“文化是人格的放大”的观点。③她为人们性格特征与社会性别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充分说明了不同文化对性别角色的塑造作用,并使这种性别角色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以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
随着文化人类学的发展,人类学者对社会性别刻板观念进行了研究。所谓性别角色刻板观念,就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对男女的不同预期,固定不变地认为男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气质,女人又应该如何的观点。这些性别特征通过各种文化手段的传播与传承,以符号化的形式被该社会中的人们所接受。就典型的男性与女性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来说,一定社会中人们的看法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在中国,“男强女弱”的观点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男性的特质往往被认为是:阳刚、果断、理性,支配感与逻辑性强,喜爱数学与科学;女性则是:阴柔、犹豫、感性的,善于表达感情,喜爱艺术与文学等。这些符号化的男女特征通过一定的文化途径得以传播与加强,并且被规范化和制度化,因此,性别角色刻板观念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社会文化作用的结果。
那么,不同社会中的性别角色观念究竟是通过哪些具体的文化途径得以形成与巩固的呢?首先,性别角色期望的影响是其观念巩固的基础。一个刚出生的婴孩,就被赋予了与其性别相适应的社会角色,然后,这个婴孩就会朝着这一角色预期而不断地成长,直到被社会化为一个“合格的”男人或女人。如果这个婴孩身为男性,那么他只有按男性的角色去发展才算是正常的。又如:当小孩子学走路的时候,如果跌倒的是男孩,他的父母就很可能给他鼓励,让他爬起来继续走;但如果跌倒的是小女孩,她的父母就会把她抱起来,并给以更多的抚慰。这样,男孩往往会形成勇敢、自立的性格,而女孩会形成胆小、柔弱的性格。如此,事实再一次巩固了人们的观点,“男强女弱”的性格特征深入人心。其次是教育对社会性别观念的作用,也是性别角色形成与传播的途径。教育又可分为家庭与学校教育,父母对子女性别角色观念的形成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父母的观念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子女,例如,女孩子从小就受到父母的教诲,要文静、善良、勤劳、爱整洁,父母对子女的要求又会反作用于子女,塑造着子女的性别角色观念;学校教育对个体的性别观念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例如,教师在组织孩子的游戏活动时,男孩子往往担任战士、大灰狼等勇敢或凶猛的角色,而女孩子往往担任小白兔、家庭女性等柔弱、温顺的角色,这些无疑对儿童的心理成长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后,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现代社会,大众媒介对社会性别观念的形成也产生了不小的作用,不管儿童还是成人对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的接触越来越频繁,这使他们的性别角色观念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加强。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生理性别并不是性别的社会分工的主要依据,不同性别的社会分工是不同性别角色观念作用的结果。对性别角色的期待与评价更是社会关系与文化的产物。这种以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性别,通过文化传统、习俗、教育、大众媒介、宗教、政策等机制得到进一步的传播与加强,形成人们共有的对社会性别的看法,并且逐渐被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整套的社会性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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