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其一,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是统治者赖以建立金字塔式统治机构的基底。其二,统治者须重民、恤民、安民、利民。立君为民,政在养民,天子或君主只有像父母关心子女那样关心百姓的疾苦,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王。人民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兵源和财税的提供者。统治者当重视民生,不违民意,不夺民时;珍惜民力,用度有节;恤民艰,轻徭薄赋;纾民困,赈灾救急,约法省刑;教化民众,明人伦,序长幼,辨尊卑。其三,在君民关系上,君为本位,君权至上,君为民主。民众处于附属、服从的被统治地位,君主所令,民必从之。对于君父,民惟忠惟孝。历史上长期盛行的愚民措施和君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伦理枷锁,使得君主不能对民众负责,不能保民养民,其民众在一般情况下既没有现实力量也缺乏可靠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诉求,因此无法制约其不保不养之举动。中国人“自己不想争取权利的思想,不仅是伦理的,而且是政治的,因为在传统的伦理准则中,是渗透着上尊下卑的政治原则的”。
民本思想中的“民”总是处于被动受惠的一方,他们把希望寄托于圣君贤相和清官身上,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体恤,少些剥削和压迫。因此,民本思想常常演变成官僚阶层的统治工具,麻痹和欺骗人民。重民、恤民、养民、惠民的许多措施和观点反映的是一种统治策略和民众的吁求,其能否实行及其实行的程度,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道德自觉程度,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和外在强制性约束,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这种俯视众生的施恩式仁政,因为民无权,常常口惠实不至。
民本思想实质是相对于君本、官本而言的。民本思想的推崇,与盛行的官本位思想密切相关。官本位主要是以权力为本位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形态,全社会以官为尊、以官为贵,把是否入仕做官、是否官居高位作为个体成功与否的唯一评判标准。民本思想是理想,官本位思想是客观实在,这是数千年中国传统社会的实践形态。
对于暴君虐政到极点甚至无法维持民众的基本生存,无数思想家和政治家从情感上同情劳动人民,认同以极端的方式如起义或革命来推翻,认为这是替天行道、得民拥护的正当行为。暴政或无道受伐,反对的只是暴君的恶的统治,它并不质疑君权本身的合法性来源,也不否定君权的至上性,更不否定专制制度本身,其解决方案不过是治乱兴亡、改朝换代的循环。
传统民本思想把人民看作国家的基石,看到“人心向背”的关键所在,其对民众意愿的尊重、对民众福祉的关怀、对君权的一定约束、对人民利益一定程度的保障,成为社会批判的武器和政治评价的标准,对于缓和阶级矛盾、减轻民众负担、推动社会进步起了一定的作用。其弊端是:传统民本思想尽管宣扬“民为邦本”,终究还是“君为民主”,始终不能推进到“由民做主”,一直缺乏民治精神和民权意识。萧公权认为:先秦以来的政论家,发扬“民为邦本”之学说者虽不乏人,然以近代之语述之,彼等大体只知“民享”“民有”而未知“民治”之政治。且孟子一派虽以“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以及“一夫”可诛之说阐明“民有”之精义,然既无民治之说以伸之,则有体无用,两千年中亦只传为原则上之空谈。况孟子以后之人,多半仅传民享之观念,不知民治。人民虽为政治之目的,而君主永为政治之主体。该评价极为中肯。再叠加三纲的伦常名教,用宗法维护君威,用族权强化君权,传统民本思想难免成为帝王之器和专制之策,民心被进一步管束,民智民力日颓。
传统民本思想发展至近代,无论是早期改良派,还是康梁维新派,抑或革命派,其共同点都是倡导民权,认为国民是国家的根本,国家的主权应由国民掌握,都重视和发挥民的作用,重视达民情、顺民志、得民心、强民气、蓄民力、厚民生。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新三民主义或者真正的三民主义的正确合理的主张,如节制资本、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国家权力由一般平民所有、非少数人得而私等,是由中国共产党接续并创造性完成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以挽救民族危亡、实现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为自己的使命,批判地继承了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先驱的民本思想和传统的民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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