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概论》:
(四)亚文化论
同文化失调论一样,亚文化论也是由社会解组论演化和发展而来的。亚文化是指在社会上仅为少数人或少数群体所接受的文化或价值观念体系,如贩毒集团亚文化、监狱亚文化等。
1.亚文化理论的主要代表
W.汤姆斯和F.兹南斯尼基研究了在美国的波兰移民的状况,认为他们所面临的规则太多,并且相互冲突,表现为移民从本国带来的规则同新环境的主体规则不相宜而产生了文化冲突。后来的学者把他们研究的现象解释为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冲突,提出关于社会问题的亚文化论见解。认为当社会中存在的某些亚文化和主流文化发生大的矛盾和冲突时即产生社会问题;或社会的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矛盾和冲突即是社会问题。亚文化理论的主要代表有美国社会学家W.B.米勒、A.K.科恩和奥斯卡·刘易斯等人。
(1)米勒的社会下层阶级亚文化论。他认为与社会中产阶级观念相抵抗的价值观不仅仅为一小部分人所具有,它甚至为整个社会下层阶级所提倡。美国这种下层阶级亚文化的价值观,表现为敌视上层、主张强硬、赞赏精英、寻求刺激、宿命论,主张自由、民主。
(2)科恩的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关系论。他认为,犯罪青少年往往生长于社会的下层,低下的地位使他们无法取得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价值标准所提倡的那种成功,于是他们便形成了一套与主流文化相抵触的价值观念。犯罪亚文化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予以信奉和遵守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主要表现为对犯罪的赞赏态度,悖于常人的价值观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处理赃物的方法,物色犯罪目标的能力,逃避司法机关侦查与惩罚的手段,寻找犯罪同伙的方法。
2.犯罪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在刚刚走上犯罪道路时,从事犯罪活动往往是不自觉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程度的加深,犯罪亚文化便成为其思想和行为的主宰,犯罪活动也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
在犯罪亚文化的支配下,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暴力性、凶残性、反复性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等行为特性。相反,如果违反这些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行事,则会受到谴责、鄙视、非难甚至无情的惩罚。
3.亚文化与贫困的关系
奥斯卡·刘易斯认为:穷人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形成一种亚文化。这种贫穷的亚文化形成之后,代代相传,穷人的子女长期受熏陶,很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进入社会上层。在我国西部农村地区,贫困文化就表现为听天由命、消极无为的人生观;安于现状、好逸恶劳的幸福观;不求更好,只求温饱的消费观;固守田园,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小农本位,重农轻商的经济观;“等、靠、要”的度日观。
(五)价值冲突论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了运用价值冲突观点对社会问题的研究。到20世纪40年代这种观点逐渐盛行起来,依照价值冲突观点整理出来的第一本有关社会问题的教科书于1948年在美国问世。这种见解的代表人物是理查德·富勒和理查德·麦尔兹。
价值冲突论的观点认为:社会问题是某些群体之间的价值不能相容共存的社会状况;或者是指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发生矛盾致使社会思想准则混乱的状况。该理论还认为造成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价值或兴趣上的冲突。
如有人对“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报道”等传媒报道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人们习惯于用社会伦理道德的单一标准去衡量这类事件,贬斥其行为不当只因其价值选择不符合世人社会伦理道德的标准。需要探究的是:具有社会人与新闻从业者双重角色的新闻记者,在面对诸多价值关系交错重叠甚至对立冲突时,该丢谁保谁呢?这仅仅用缺乏良知和人性道德来解释显然是不够的。
作为个体的新闻从业者与作为社会成员的新闻从业者在追求生存价值与理想价值的过程中,往往会在满足个人需求与服务职业需求和社会公众需求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平衡三者关系的过程中极易出现新闻违规操作行为,从而违背新闻伦理道德规范,损害新闻的价值。这便助长了“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报道”等不良作风,使其弥漫于新闻采集、选择、制作和播出等重要环节。
英才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出炉了一份《2006中国记者职业状态调查报告》,对全国1344名从事采访、编辑、报道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调查,尽管样本量不大,但多少可窥见出目前新闻从业者普遍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不稳定的收入与极大的工作压力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由此可见,新闻从业者整体职业素质的低质化、职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新闻行业用人机制的欠合理性以及媒介产业市场化运作的氛围,的确为新闻从业者在面对生存价值与理想价值的冲突时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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