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随机事件
在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中, 人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事前可以预知结果的, 即在某些确定的条件满足时, 某一确定的现象必然会发生, 或根据它过去的状态, 完全可以预知其将来的发展状态. 我们称这一类型的现象为必然现象. 例如, 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 水在100℃时一定沸腾; 两个同性的电荷一定互斥; 冬天过去, 春天就会到来, 等等. 还有另一类现象, 它是事前不能预知结果的, 即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进行试验时, 每次所得到的结果未必相同, 或即使知道其过去的状态, 也不能肯定其将来的发展状态. 我们称这一类型的现象为偶然现象或随机现象. 例如, 抛掷一枚质地均匀的硬币, 硬币落地后的结果可能是带币值的一面朝上, 也可能是另一面朝上, 但在每次抛币前, 不能准确地预知抛币后的结果; 又如, 某射击运动员用一支步枪在同一地点进行射击训练, 每次射击的成绩(环数)可能不同, 等等.
虽然随机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 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结果, 且在每一次试验或观测之前不能预知这一次试验的确切结果, 但人们经过长期的、反复的观察和实践, 逐渐发现了所谓结果的“不能预知”只是对一次或少数几次试验和观察而言的. 当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大量重复试验和观测时, 试验的结果就会呈现出某种规律性. 例如, 多次抛掷质地均匀的硬币时, 出现带币值的一面朝上的次数约占抛掷总次数的一半. 这种在大量重复性试验和观察时, 试验结果呈现出的规律性, 就是我们以后所讲的统计规律性.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就是研究和揭示随机现象统计规律性的数学分支.
1.1 基本概念
1.1.1 随机试验与事件
为了叙述方便, 我们常把对某种现象的一次观察、测量或进行一次科学实验, 统称为一个试验. 如果这个试验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重复进行, 且每次试验的结果是事前不可预知的, 则称此试验为随机试验, 也简称为试验, 记为E. 以后所提到的试验都是指随机试验.
进行一次试验, 总要有一个观测目的. 试验中可能观测到多种不同的结果. 例如, 抛掷一枚质地均匀的硬币, 如果观测的目的只是看硬币落地后哪一面朝上, 这时, 可能观测到的结果就有两种:带币值的一面朝上或另一面朝上, 至于硬币落在了什么位置、落地前转了几圈等均不在观测目的之列, 当然也就不算在试验的结果之内.
下面是一些试验的例子.
E1:掷一颗骰子, 观察所掷的点数是几;
E2:工商管理部门抽查市场某些商品的质量, 检查商品是否合格;
E3:观察某城市某个月内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
E4:已知某物体的长度在a和b之间, 测量其长度;
E5:对某型号电子产品做实验, 观察其使用寿命;
E6:对某型号电子产品做实验, 观察其使用寿命是否小于200小时.
对于随机试验, 尽管在每次试验之前不能预知其试验的结果, 但试验的所有可能结果所组成的集合却是已知的. 我们称试验的所有可能结果所组成的集合为样本空间, 记为Ω. 样本空间的元素, 也就是随机试验的单个结果称为样本点.
在前面所举的6个试验中, 若以Ωi表示试验Ei的样本空间, i=1, 2, , 6, 则
Ω1={1, 2, 3, 4, 5, 6};
Ω2={合格品, 不合格品};
Ω3={0, 1, 2, };
Ω4={. , a b};
Ω5={t, t. 0};
Ω6={寿命小于200小时, 寿命不小于200小时}.
需要说明的是:在E3中, 虽然该城市每个月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是有限的, 一般不会非常大, 但一般说来, 人们理论上很难定出一个交通事故次数的有限上限. 为了方便, 我们通常把上限视为∞. 这样的处理方法在理论研究中经常被采用. 同样, 在E5中我们也作了类似的处理.
我们把样本空间的任意一个子集称为一个随机事件, 简称事件, 通常用大写字母A, B, C, 表示. 因此, 随机事件就是试验的若干个结果组成的集合. 特别地, 如果一个随机事件只含一个试验结果, 则称该事件为基本事件.
例1.1.1掷一颗骰子, 用A1={1}, A2={2}, , A6={6}分别表示所掷的结果为“一点”至“六点”, B表示“偶数点”, C表示“奇数点”, D表示“四点或四点以上”. 若试验的目的是观察所掷的点数是几, 试写出样本空间; 指出A1, A2, , A6, B, C, D事件中哪些是基本事件; 表示事件B, C, D. 解试验有6种不同的(可能)结果A1, A2, , A6, 样本空间Ω={1, 2, 3, 4, 5, 6}; A1, A2, , A6都是基本事件; B={2, 4, 6}, C={1, 3, 5}, D={4, 5, 6}.
例1.1.2观察某城市单位时间(例如一个月)内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 若以Ai={i}表示“该城市单位时间内交通事故发生i次”, i=0, 1, 2, , 则样本空间Ω={0, 1, 2, }, Ai={i}是基本事件, i=0, 1, 2, . 若随机事件B表示“至少发生一次交通事故”, 则B={1, 2, }. 若随机事件C表示“发生交通事故不超过5次”, 则C={0, 1, 2, 3, 4, 5}, 等等.
在试验中, 当事件(集合)中的一个样本点(元素)出现时, 称这一事件发生. 例如, 在例1.1.1中, 当投掷的结果为“四点”时, 事件A4, B, D均发生.
由于样本空间Ω包含了所有的样本点, 且是Ω自身的一个子集, 在每次试验中它总是发生, 所以称Ω为必然事件. 空集. 不包含任何样本点, 它也是样本空间的一个子集, 且在每次试验中总不发生, 所以称. 为不可能事件.
1.1.2 事件的关系与运算
既然事件是一个集合, 因此有关事件之间的关系、运算及运算规则也就按集合之间的关系、运算及运算规则来处理. 根据“事件发生”的含义, 不难给出事件之间的关系与运算的含义.
设Ω是试验E的样本空间, A, B, C及A1, A2, 都是事件, 即Ω的子集.
1. 若事件A发生必有事件B发生, 则称事件A包含于事件B, 或事件B包含事件A, 记为A. B.
从“事件是样本空间的子集”的观点看, A. B表示集合A包含在集合B之中, 即B要比A大或一样大. 例如, 在例1. 1. 1中, A1={1}. C={1, 3, 5}, A2={2}. B={2, 4, 6}.
若A. B, 且B. A, 则称事件A与B相等, 记为A=B.
2. 对两个事件A与B, 定义一个新事件
C={A发生或B发生},
则称C为A与B的并或和(通常称并), 记为C=A∪B或C=A+B(常用前者).
从定义容易看出, 只要事件A与B中至少有一个发生, 事件C就发生. 因此, A与B的并就是把A与B所包含的试验结果合并在一起. 例如, 在例1. 1. 1中, A1={1}, C={1, 3, 5}, D={4, 5, 6}, 则A1∪C={1, 3, 5}, C∪D={1, 3, 4, 5, 6}.
事件的并可以容易地推广到多个(有限或可列无限)的情形. 例如n个事件A1, A2, , An的并C, 记为, 定义为
对可列无限个事件A1, A2, , 可以类似地定义它们的并C, 记为
在例1. 1. 2中, 观察某城市某月内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 用Ai表示该月发生i次交通事故, 则Ai={i}, i=0, 1, 2, . 定义C1={该月发生交通事故不超过10次}, 则
如果定义C2={该月发生交通事故10次或10次以上}, 则
3. 对两个事件A与B, 定义一个新事件
C={A与B都发生},
称为事件A与B的交或积, 记为C=A∩B或C=AB.
从“事件是样本空间的子集”的观点看, C=AB就是集合A与B的公共部分. 在例1. 1. 1中, A1C={1}, A2B={2}, CD={5}.
类似地, 我们也可以定义多个事件A1, A2, 的交, 根据事件个数的有限和无限分别定义
特别地, 若, 则称A与B为互斥事件, 简称A与B互斥, 这也就是说事件A与B不可能同时发生. 例如, 在例1. 1. 1中, A1={1}, A2={2}, 于是A1A2= 所以, 事件A1与A2互斥. 又如, 对B={2, 4, 6}和C={1, 3, 5}, 也有BC=. , 事件B与C也互斥.
4. 对两个事件A与B, 定义一个新事件
C={A发生, B不发生},
称为事件A与B的差, 记为C=A. B.
直观上容易理解, A-B就是在事件A所包含的试验结果中除去事件B所包含的试验结果后所剩下的部分.
特别地, 称Ω. A为A的对立事件或A的补事件, 记为A. 显然, A={A不发生}, A∪A=Ω, 并且A与A总是互斥的. 例如, 在例1.1.1中, A1={1}, 于是A1={2, 3, 4, 5, 6}, 而B={2, 4, 6}, 因而B={1, 3, 5}.
在这里, 我们用平面上的一个矩形表示样本空间Ω, 矩形内的每个点表示一个样本点, 用两个小圆分别表示事件A和B, 则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可用图1. 1来表示, 其中A∪B, AB, A. B, A分别为图中阴影部分.
图1. 1 事件关系与运算图
在进行事件的运算时, 经常要用到如下规则.
交换律:A∪B=B∪A, AB=BA;
结合律:A∪(B∪C)=(A∪B)∪C, A(BC)=(AB)C;
分配律:A(B∪C)=(AB)∪(AC), A∪(BC)=(A∪B)(A∪C);
对偶律:
对于多个随机事件, 上述运算规则也成立. 例如,
等等.
此外, 还应注意到等.
1.2 事件的概率
除必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外, 一个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可能发生, 也可能不发生. 我们常常需要知道某些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揭示出这些事件的内在的统计规律, 以便使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客观事物. 例如, 知道了某食品在每段时间内变质的可能性大小, 就可以合理地制定该食品的保质期; 知道了河流在造坝地段最大洪峰达到某一高度的可能性大小, 就可以合理地确定造坝的高度等. 为了合理地刻画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我们先引入频率的概念, 进而引出表征事件在一次试验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字度量——概率.
1.2.1 事件的频率
定义1.2.1设A是一个事件. 在相同的条件下, 进行n次试验, 在这n次试验中, 若事件A发生了m次, 则称m为事件A在n次试验中发生的频数或次数, 称m与n之比m/n为事件A在n次试验中发生的频率, 记为f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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