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第一章 灾害概述
第一节 灾害的定义
一、灾害的内涵
二、灾害的分类
三、灾害的特性
第二节 灾害的法律属性
一、法学标准认定
二、灾害的法律属性分析
第三节 研究的价值与方法
一、研究价值
二、研究方法
第二章 全球气候异常变化形势下构建的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法律功能
第一节 实现灾害防治的可能性
一、灾害可以预防的可能性
二、法律防治保障的能动性
第二节 确立全面依法防治灾害的法律理念
一、确定对灾害防治的积极评价指导
二、实现全面依法防治灾害
三、减轻灾害损失,维护法律关系稳定性
第三节 依法规范国家灾害防治行为
一、国家灾害防治的依法管理
二、推动完善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第四节 推动灾害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三章 在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下联合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考察
第一节 联合国灾害治理机构
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
二、联合国其他专门机构和自治组织
第二节 全球气候极端变化下联合国在灾害防治领域中发挥的作用
一、为减少灾害发生,凝聚国际社会的共识应对气候变化
二、以“减灾与气候变化适应”作为国际灾害风险防治管理的核心主题
第三节 在全球气候异常变化形势下联合国灾害风险防治管理的发展历程
一、推进国际减灾行动框架构建
二、实施国际减灾战略,引领国际减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聚焦灾害风险管控,重视灾害风险评估
四、降低灾害风险,迈向具有可持续性和包容性的社会
第四章 国外灾害防治法律制度考察
第一节 美国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一、灾害防治立法概况
二、灾害防治的基本反应体系
三、灾害防治重要反应机构及其职权
第二节 加拿大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一、灾害防治立法概况
二、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三、评析
第三节 澳大利亚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一、灾害防治立法概况
二、灾害防治管理机构
三、灾害防治管理的运作
四、评析
第四节 其他国家的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一、俄罗斯
二、马来西亚
三、泰国
第五章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研究
第一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制度的历史
第二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现状
一、我国灾害防治法制上的转变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的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确立
第三节 我国灾害防治管理机制
一、灾害防治管理机构
二、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
三、灾害监测预警制度
四、国际交流
第四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评析
一、灾害防治法制发挥灾害防治的规范作用
二、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缺漏
第五节 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下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发展
一、国家发展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
二、国家发展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确定的主要目标
第六章 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下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构建思考
第一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构建的宪法基础
一、安全国家的要求
二、法治国家概念之变迁
三、基本权利的保障
第二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构建理念
一、全球型的灾害法制
二、合作型的灾害法制
三、计划型的灾害法制
第三节 我国灾害防治法制的立法模式
一、典型的立法模式介绍
二、我国现行灾害防治法制立法模式思考
第七章 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下构建我国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对策
第一节 完善立法,健全我国灾害防治法制
第二节 制定灾害法
一、灾害法的原则
二、灾害法的主要内容
三、灾害法与其他法的关系
第三节 制定减灾法
一、减灾法的立法宗旨
二、减灾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制定灾害救助法
一、灾害救助法的主要内容
二、灾害救助法的实施
三、灾害救助法的实施保障
第五节 制定灾害紧急状态法
一、灾害紧急状态法的主要内容
二、灾害紧急状态的宣布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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