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节生态贸易概念与研究对象
一、生态贸易概念
生态贸易是生态学和贸易学衍生出的新概念,隶属于环境与贸易问题,是研究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的重要内容。回顾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其本质上就是不断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通过集结各类资本(如自然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等)以及技术变革不断推动经济增长的过程。可以说,自人类社会生产活动产生以来,环境问题就一直相伴相生。但从意识到环境与贸易关系之间的问题到概念的提出,人类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一)中外的生态思想
古往今来,中外文化均有各自的生态思想。外国的生态思想由来已久,“生态”这一术语,源于古希腊文,意思是指家、住所或者生存环境。古希腊哲学家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的学说代表了古希腊哲人的生态智慧。德谟克利特提出了“古代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他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与人的终极意义联系起来思考,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与自然和谐相处,指出生活的目的不是一味地追求物质享乐,真正的幸福是节制欲望,让灵魂宁静,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黄金,而是健康的灵魂,要求人们向动物学习,向大自然学习。
中国曾长期处于世界各大文明的**梯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兴起,各类活动导致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古代中国,人们也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并采取了各种措施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唐律》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措施及对违反者的处罚标准。《旧唐书》记载,当时的政府把京兆、河南两都四郊三百里划为禁伐区或禁猎区,通过设置“自然保护区”的方式来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这对保护祖国的秀丽山川起了很大的作用。总之,中国古代的人们这种“天人合一”的辩证的思维、“不夺农时,不蔑民功”的指导思想,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知识与精神财富,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古代贤哲不仅对“天人关系”“人地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更通过极具科学精神的实践活动,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
尽管生态文明思想由来已久,但直至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发达国家工业化与环保之间矛盾的激化,贸易与环境问题才作为一个相对*立的学术议题和国家实践的重要领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成为全球性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关于贸易与环境关系问题的研究历程,西方学者通常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视为一个重要的起点。
(二)20世纪70年代前贸易引发污染的实例
生态贸易概念起源于环境与贸易之间的矛盾。二战以后,部分发达国家凭借着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快速实现工业化,全球范围内贸易合作逐渐增加,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但由于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过度消耗资源,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由贸易引发的与环境相关的国际争端也逐渐增多。
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是20世纪*早记录的公害事件之一。在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工业区,狭窄的河谷里面集中了炼油厂、金属厂、玻璃厂等许多工厂。1930年12月1日到5日的几天里,河谷上空出现了很强的逆温层,致使13个大烟囱排出的烟尘无法扩散,大量有害气体积累在近地大气层,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一周内有60多人丧生,其中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高,许多牲畜死亡。
20世纪60年代以前,人们普遍认为海洋是一个巨大的净化器,可以净化几乎所有的人为污染。但是,1967年3月18日利比里亚超级油轮“托利 坎荣”号在英吉利海峡触礁,造成了一起震惊世界的生态灾难,彻底改变了以前人们认为海洋能净化所有人为污染的观点,使得人们开始重视并关注海洋溢油污染问题。
(三)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
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居民的健康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居民日益提升的环保诉求的压力下,各国相继实施了一些环境规制举措。
以欧洲为例,欧洲工业化的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旨在解决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早的环保措施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当时欧洲各国开始关注空气污染问题,为了遏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政府开始制定各种环保法规和标准。例如,德国制定了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所有工业企业采用高效净化设备并监测其排放数据,类似的法规和标准也在其他欧洲国家得到推广和实施,如英国的《清洁空气法案》。除此之外,欧洲国家还积极开展环保科研,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同时,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也逐渐加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环保法规和标准,否则将面临巨额的罚款和损失。这种法规趋严加上社会责任感的提升,使得企业不得不在减少污染方面
大做文章,当然欧洲环境保护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欧洲企业为了压低成本,在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不良的手段或者将工厂转移到其他国家来规避环保标准。这些问题也成为欧洲各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的挑战。总体来说,欧洲的环保措施在缓解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各国政府通过法规和监管,企业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共同推进了欧洲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全球环保领域中,欧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其他国家的榜样,展示了环保与工业化并存的可行性与前景。和欧洲相类似的是,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运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风起云涌。
(四)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争论
对于贸易与环境的协调问题,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司法案例一金枪鱼案。海豚是一种珍贵的海洋生物,在东热带太平洋地区,海豚和金枪鱼存在一种奇妙的共生现象,而墨西哥渔民在捕捉金枪鱼的时候常常使用“袋状围网”这种网会对海豚造成伤害。在1990年10月,美国根据自己的国内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MMPA),发布禁令,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包括金枪鱼制成品和鲜鱼,并拒绝接受墨西哥的申辩,坚持实施禁令。1991年2月6日,墨西哥向《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争端解决机构提起申诉,要求解决美国禁止其金枪鱼进口的问题。同年三月,GATT成立了专家组处理此事,专家组在广泛收集资料、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之后,认为:GATT仅规定了可对产品引起的污染用贸易手段进行限制,但未对因产品的制造方式引起的污染做出规定。况且,MMPA仅仅是美国的一项国内法,不能用来约束美国境外的生产过程。*后,专家组认为美国对墨西哥采取的措施违反了GATT第11条的关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并且不属于第二十条例外情况之列,裁决美国败诉。该案在当时备受世人瞩目,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该案提出了GATT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问题一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关系的问题”(赵维田,2001)。
金枪鱼案件引发了20世纪90年代世界范围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争论。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真正使得环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大会所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简称《里约宣言》)等重要文件,充分表达了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已经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1993年12月15日,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委员会制定了一项旨在弄清贸易措施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计划。随着1994年4月马拉卩客什部长会议决定在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内建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有人预言,环境与贸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WTO主持下的多边谈判的“绿色回合”
关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争论,*先是关于生产加工方法限制贸易的合法性问题,美墨金枪鱼案掀起了对于一国是否可以以生产加工方式为依据来对另一国展开贸易限制的讨论浪潮。随着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1998年的海龟案被认为扫除了使用生产加工方法作为贸易限制措施的障碍,*次对生产加工方法标准做出了含蓄的肯定。其次是环境法域外适用问题,即一个国家是否有权为保护其管辖领域之外的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自然资源而采取某些措施,如对相关国家的产品施加一定的进口限制,但迄今为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再者是生态倾销问题,它通常是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意识差异造成的,不同的环境标准会导致不同的环境成本,在国际贸易中若要消除生态倾销问题的争论,就必须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问题。*后是有关于多边环境协议与WTO规则的冲突问题,目前认为在判断国内措施的合法性之外,还应该包括判断多边贸易协定本身的合法性。
(五)生态贸易学概念的提出
二战以后,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和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显示出人类干预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在逐渐增强。然而与此同时出现了大量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其严重程度是人类始料未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和资源问题从区域向全球扩展,世界范围内的人口骤增、粮食短缺、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不仅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而且制约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当科学家们探索以上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发展趋势、预防措施和解决途径之时,从一开始他们就发现:单纯从生态学或从贸易学甚至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和研究这些问题,是难以找到答案的,只有将生态学和贸易学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才能从中寻求到既推动社会贸易发展又能保护生态环境的对策。
针对贸易与环境这一复杂的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研究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将其归结为市场失灵、制度失灵和环境成本外部化三个方面,这三者都与人类的现实需求层次紧密相关,三者归结起来,总的根源在于受现实的人类需求层次限制的市场和制度取向上与生态经济系统自组织发展相偏离。
生态与环境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词汇,它们常常一起出现。生态偏重生物与其周边环境的相互关系,更多地体现出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而环境更强调以人类生存发展为中心的外部因素,更多地体现为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的广泛空间、充裕资源和必要条件。因此,二者存在较大的交叉,在不引起混淆和歧义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生态贸易问题隶属于环境贸易问题,即研究生态与贸易之间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到环境与贸易之间的问题。
生态与贸易二者间因人类需求层次的有序而不断深度耦合,又因进化目标的
不同和进化的有序性、循环渠道的相互*立性以及二者之间相互交换非主动性而使冲突加剧。贸易有很多好处,可货币化的生态系统服务通常通过交易来增加其价值。尽管这些商品可能被过度开发,但经济和其他社会利益也可以协调一致,以维持生态系统服务的生产并促进有效的管理。贸易可以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减少环境影响。贸易还可以刺激经济增长,增加财富和环境保护支出。然而,由于范围的扩大和集约化,贸易是目前影响生态系统的环境变化的关键驱动因素,并且贸易全球化的影响在未来可能会增加。
事实上,生态与贸易的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造成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经济上的差距及利益冲突(汪洪,2001)。要使生态与贸易协调,必要条件是人类对经济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同时要弥补经济发展差异的鸿沟,主要对策之一是加大贸易对环境的反哺,促使二者交换对称,这既包括改变财政分配政策取向,也包括加强环境法规的制定及贯彻执行上的合作。生态与贸易之间的这种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地发展演变,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产生了生态贸易学。
本书认为,生态贸易学是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通过调控经济系统内外部关系,实现贸易增长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需要考虑商品和服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措施以*大限度地减少贸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生态贸易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传统贸易模式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通过强调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实现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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